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1.宝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后项目实施地卧龙寺厂区所在地土地属性将以住宅和商业为主,为避免募投项目与市政规划产生冲突,调整“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之子项目“高速铁路接触网零部件产业化及智能升级项目”中钢结构产线部分,取消锻造产线部分。变更后,该子项目投资额为1,847.5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为1,133.40万元,自筹资金714.12万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0月。
2.考虑到当前国家对环保要求愈来愈高,非金属产品的市场前景不及预期,根据公司对轨道交通市场的判断,为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公司锻造产品产能,变更“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取消其中非金属系列相关产线,新增锻造产线。变更后,投资额为40,281.0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为34,613.69万元,自筹资金为5,667.39万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0月。
3.考虑公司未来人才引进规划及集约化办公试验场所土地使用资源,取消在宝鸡新建研发大楼和新建实验中心,利用高铁电气高新工业园现有办公场地及西安联合实验室现有租赁场地可以满足研发办公,利用卧龙寺厂区、高新工业园现有场地满足研发试验需求。根据公司对市场需求的判断,增加科研项目。变更后,投资额为10,956.1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为10,956.12万元,自筹资金为0万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0月。
●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对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金额进行调整,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41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563.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24.8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538.96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78,329.60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包括两个组成部分:高速铁路接触网零部件产业化及智能升级项目,由公司实施,地点位于公司现有的卧龙寺厂区;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产业化项目,由保德利实施,地点位于公司现有的高新工业园。由于实施主体和地点不同,项目分为两个部分分别履行投资备案等手续。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日,公司募投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变更前后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注:由保德利实施的“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产业化项目”本次不做变更,按原计划实施。
变更后投资额、拟用募集资金的变化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